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年产十五万台叉车变速箱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公示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3日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年产十五万台叉车变速箱技改项目于2018年10月18日经绍兴市环境保护局越城区(高新区)分局绍市环越备〔2018〕1号文备案。我公司委托浙江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竣工验收监测。于2018年 11月2日,11月3日进行了监测,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年产十五万台叉车变速箱技改项目属于技改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各类叉车变速箱、工程机械变速箱、工业传动机械和液力变矩器等产品、零部件的集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传动机械变速箱制造的行业重点企业,现针对市场需要,企业对现有的绍环批[2004]10号中的年产变矩器1.5万套产能进行淘汰、对已批的绍环批[2015]13号年产电动叉车专用减速装置10000台项目不再实施,淘汰废旧设备,购置数控磨床、物流线、龙门铣床、磁粉探伤机等设备,形成年产15万台叉车变速箱技改项目。
  项目新增工作人员45人,单班制工作,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1、开工日期:2018年3月
  2、竣工时间: 2018年10月
  3、环评审批单位:绍兴市环境保护局越城区(高新区)分局
  4、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绍兴市城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验收单位:浙江华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项目总投资:5000万
  7、环保投资:77.5万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污水、表面清洗废水、喷漆清洗废水、除漆雾废水、洗涤塔喷淋废水。表面清洗废水、喷漆清洗废水、除漆雾废水、洗涤塔喷淋废水经企业污水站处理后基本回用于生产清洗,少量生产废水、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汇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达标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终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1、油漆废气:项目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先经水帘式漆雾净化器处理,再通过高效除雾器+低温等离子净化处理,由引风机引至15米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烘干废气收集后通过冷却装置冷却后与喷漆废气一同接入高效除雾器+低温等离子净化器处理,由引风机引至15米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2、油烟废气: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3、液化石油气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因其产生量较少,本验收不做定量分析。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卧式加工中心、立车、数控车床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企业已合理安排厂房布局,将生产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震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保证场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残次品、废机油、废乳化液、漆渣、废包装桶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机油、废乳化液、漆渣、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分别为HW08:900-249-08、HW09:900-006-09、HW12:900-252-12、HW49:900-041-49。企业在厂区设有危废暂存间,将各类危废分类贮存。企业将木材边角料收集后委托绍兴市优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回收,其他废包装材料和木工粉尘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废油漆桶、打磨粉尘、油漆渣、废水处理污泥等危废收集后委托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置,海绵边角料收集后由天台羽高海绵制品有限公司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由陶堰镇政府统一收集处理清运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年产十五万台叉车变速箱技改项目按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在建设项目中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基本执行了“三同时”规定。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水监测结果
  废水总排放口各项监测指标如下:两个监测周期的废水总排放口pH值为7.33~7.49和7.36~7.44,化学需氧量测定的平均浓度为147mg/L和151mg/L,氨氮测定的平均浓度为24.3mg/L和24.5mg/L,悬浮物测定的平均浓度为83mg/L和86mg/L,总磷测定的平均浓度为为1.71mg/L和1.8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测定的平均浓度为52.6mg/L和53.4mg/L,石油类测定的平均浓度为5.12mg/L和4.80mg/L。废水各项污染物排放的平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887-2013《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其它企业”的排放规定。
  监测期间全厂废水日排放量为10.7吨,即(3209.5t/a);CODcr量0.478t/a、NH3-N量0.0783t/a均在绍兴金道齿轮箱有限公司原有排污量内。
  2、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油漆车间废气处理装置出口两个监测周期的二甲苯平均排放浓度为0.0561mg/m3和0.0555mg/m3,排放速率为1.25×10-3kg/h和1.23×10-3kg/h;乙酸丁酯平均排放浓度为0.05mg/m3和0.06mg/m3,排放速率为1.19×10-3kg/h和1.26×10-3kg/h;环己酮平均排放浓度为0.08mg/m3和0.08mg/m3,排放速率为1.79×10-3kg/h和1.26×10-3kg/h;非甲烷总烃平均排放浓度为3.02mg/m3和3.00mg/m3,排放速率为6.75×10-2kg/h和 6.64×10-2kg/h。
项目油烟净化装置出口两个监测周期的油烟平均排放浓度为1.68mg/m3和1.57mg/m3。
  项目所在地厂界四周二甲苯最大浓度<1.5×10-4mg/m3,乙酸丁酯最大浓度<0.01mg/m3,环己酮最大浓度<0.007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68mg/m3。
  项目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和速率均符合符合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的要求。废气出口乙酸乙酯、环己酮的排放浓度和速率符合环评中的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出口油烟排放浓度符合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要求。项目食堂油烟废气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厂界四周无组织排放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的最高点浓度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标准,乙酸乙酯、环己酮的浓度符合环评中的限值要求。
  3、噪声:
  企业厂界南、西、北三侧两个监测周期的昼间噪声监测值范围为56.5dB(A)~58.5dB(A)和55.7dB(A)~58.3dB(A),夜间噪声监测值范围45.3dB(A)~48.2dB(A)和44.8dB(A)~47.9dB(A);厂界东侧两个监测周期的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7.4dB(A)和58.0dB(A),夜间噪声监测值46.8dB(A)和46.5dB(A)。该企业厂界南、西、北三侧监测点昼、夜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夜间≤55dB,厂界东侧达到4类区标准要求即昼间≤70dB,夜间≤55dB。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为2018年12月 24 日~2019年1月 22 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投诉电话:0575-88009518    
浙江金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公司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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